2017年教育部调查显示,我国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达到45.71 %,初中生达到74.36 %,高中生达到83.28 %[1],儿童青少年视力问题之严峻已经到了不得不治理的地步。儿童青少年视力问题中以近视问题为之甚。由于纵向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尚未建立[2-3],完善的防控工作机制尚处于缺位状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实践主要依托于“家庭—眼科技术机构”之间的横向联系。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理论研究来看,儿童青少年视力问题主要集中于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患病现状、影响因素和干预治疗等方面[4],鲜有从政策层面进行深入探讨。
新时代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俨然成为影响国家发展的焦点问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迫切需要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与具体指导。2018年8月教育部、卫健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后简称“实施方案”),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实施方案”作为一项政策文件,虽然提出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具体目标,明确了家庭、学校、学生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行动措施,但是从政策实施绩效的角度看,还需考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政策之间的协同问题。基于此,本文主要探讨以下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政策制定主体有哪些?政策演进历程如何?目前,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政策目标具体是什么?政策主体采用了哪些主要政策工具?政策群文本的协同状况如何?对以上问题的集中探讨,旨在为提高儿童青少年政策群协同性以及完善与落实“实施方案”提供参考。
1 研究对象、理论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文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政策协同为研究对象。其中,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政策搜集的时间跨度为2000年1月—2018年12月,政策文本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知网”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数据库。政策文本筛选只针对中央政府部门颁布的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政策文件,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政策文件不在搜集范围内,同时,针对视力残疾人群的相关政策不在统计范围之内。最后,共检索到相关政策文本30部,其中主干政策14部,枝干政策16部[5]。
1.2 研究理论
1.2.1 政策协同理论
政策协同(Policy Synergism)理论是本文采取的基本理论,利用政策协同来研究政策问题是政策学于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一种研究范式。在政策学研究中,政策协同又称为政策协调、政策整合[6]。政策协同是在整体政府(jointed-up government)的理念下消除不同政策之间矛盾、重叠和冲突,以整合利用资源有效提高公共政策效能[7]。斯蒂德(Steed)等人把政策协同界定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跨界问题”(cross-cutting issues)[8],故此,政策协同可以理解为政府部门为推动跨部门治理目标的实现而超越现有政策领域的边界,超越单个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进而整合不同部门之间政策的行为[9]。通过部门间职责、资源、结构的有效整合,推动各部门间交互式和一体化管理,弥补施政缝隙,整合政策碎片,从而实现政策效应的最大化是政策协同的主要目标。
1.2.2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政策协同分析框架构建
综合分析新世纪以来中央政府部门颁布的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相关政策文本,从政策文本结构和政策要素入手,构建“政策目标—政策主体—政策工具”的三维分析框架(图1),重点剖析三者之间的协同状况。
图1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政策协同三维分析框架
(1)政策目标维度(X轴):政策目标是指中央政府部门为解决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采取行动后应达到的指标和效果。显而易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政策的总目标是防止儿童青少年近视患病的发生和对已患病群体病情的有效控制。从政策发布的时间效力而言,“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目标是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政策群的指向点,其他政策提出的目标应与该目标保持较高的协同性。政策目标有主干政策目标和枝干政策目标之分[10],故此,我们把政策目标维度分为A-主干政策目标和B-枝干政策目标2个方面。
(2)政策主体维度(Y轴):政策主体是指在政策制定、执行以及评价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组织。本研究主要探讨的是政策制定主体,按照政策制定的主体数量分为单部门主体和多部门主体。政策制定的组织越多,在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需要各主体间的协同度便越高。
文章来源:《体育科技文献通报》 网址: http://www.tykjwxtbzz.cn/qikandaodu/2021/0727/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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